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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记者 刘杨)电科院(300215)9月19日晚间公告,8月28日,公司被国家认监委列入《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名单。
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令第65号和《认监委关于开展防爆电气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对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具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予以公告。公司本为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元器件”、“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此次公司又被列入防爆电气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名单。
指定决定已于2019年8月28日在国家认监委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期为指定决定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示期已满。公司可以逐步开展防爆电气相关产品和领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工作,拓展公司在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领域的服务范围。预计将对公司开辟相关检测业务市场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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